Meta-analysis_20210313_0249
2021 / 9 / 15

研究真理的過程中,也要注意到倫理的議題。

 

作者:元景耳鼻喉科神經科診所 曾秉濤 醫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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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統計的角度出發

 

誠如我在新思惟另一篇心得裡面提到的,這篇是我個人久違的精神科主科的研究,因此我對於這個研究的一些小細節非常了解,當然,非常了解也就會非常注意。

 

在研究的過程中,我們對於研究統計的方向曾經做過一次非常詳細且深刻的討論。當時我們對於研究中收錄的各種抗憂鬱劑的安排有些想法,因為抗憂鬱劑依照它們的作用機轉,可初步分成「選擇性血清素再回收抑制劑(Selective serotonin reuptake inhibitor, SSRI)」、「血清素-正腎上腺素再回收抑制劑(Serotonin norepinephrine reuptake inhibitor, SNRI)」、「正腎上腺素-多巴胺再回收抑制劑(Norepinephrine dopamine reuptake inhibitor, NDRI)」等種類(其他相對少用的分類方式暫時不提)。

 

我們收錄的這些抗憂鬱劑,恰好可以用這樣的方式進行分組,也可以不進行分組而直接跑統計,不同的操作方式都各自有一個良好的理由支持這樣的操作。當時會產生爭論分歧的原因,主要是其中一種統計方式可以得到一個很不錯的統計值,但是會變成安眠藥物(hypnotics)成為效果最好的統計結果。

 

 

從臨床病生理的角度出發

 

精神科系的醫療人員應該大致上了解,更年期產生的失眠,主要原因是來自於女性荷爾蒙的紊亂,導致大腦血清素等神經激素的不穩定,因此治本的方式不外乎是針對女性賀爾蒙或大腦神經激素的處理。

 

安眠藥物幾乎純粹只是治標的做法,如果主力全部放在安眠藥物上面,對於病人的病情改善幅度有限,而且長此以往使用下去,患者在服用長期安眠藥物之後,有可能會產生藥物依賴,導致將來很難減藥或甚至戒藥,對於病人病情長此以往幫助有限。

 

因此在臨床工作的過程中,絕大多數的醫學會都呼籲,避免對更年期失眠婦女長期使用安眠藥物。

 

 

從倫理的角度出發

 

而且,作為一個身兼統計學者與臨床工作者的我來說,我很清楚這樣的統計結果一旦發表出去,很容易會誤導臨床工作者「來吧,效果最好的就是安眠藥物,儘管用吧」,這種誤解一旦產生,將會造成許多不可收拾的後果!

 

在經過討論之後,為了避免造成後續的困擾,我們決定改用目前的統計方式,無論是從「理論上」、「病生理上」或是「臨床上」,都是最貼近真實世界也最合情合理的結果:用女性荷爾蒙和神經激素進行真正的治本治療。

 

當然,百密總有一疏,當我們避開了「安眠藥物」這個地雷之後,卻忽略了另外一顆地雷「女性荷爾蒙」,在婦產科的觀念裡面長期使用女性荷爾蒙做補充,除了會干擾人體機能運作之外,也有致癌的風險。

 

因此在審稿的階段,審稿者特別將這個顧慮清楚地點出來,讓我們注意到!也就是經過這個過程,我們將闡述與結論做更保守的修正,避免臨床工作者忽略這些風險而長期廣泛的使用這些賀爾蒙製劑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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