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(蔡依橙)
這個有點主觀,要看你們這個領域的專業看法。
如果這個藥物口服跟外用,最終的藥物動力學類似,那就沒問題。你可以把兩種都收進來,之後根據口服或外用去做 subgroup analysis。
不過如果這個藥物,口服跟外用的作用機制並不相同,而且在這個領域,大家會把口服跟外用視作不同的治療,包括使用的適應症不同、處理的疾病嚴重程度不同,那就不建議做合併。
以我來說,我預設是不建議合併,除非我們能找出一個能說服自己的理由。因為這樣,才能有效說服審閱者跟讀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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